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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联系电话:+86(010)65542288telephone:+86(010)655422888号富华大厦A座9层9/F,BlockA,FuHuaMansion,No.8,ChaoyangmenBeidajie,ShineWing D o n g c h e n g D i s t r i c t , B e i j i n g , 传真: +86(010)6554 7190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facsimile: +86(010)6554 71901 00027, P.R.C hin a关 于 对 阳泉煤业(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2 0 1 4 年度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 他 关联资金往来 的专项说明XYZH/2014TYA1015-1阳泉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审计了阳泉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阳泉煤业公司” 2014 年度财务报表,包括 2014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14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并于 2015 年 4 月 7 日出具了 XYZH/2014TYA1015 号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 [2003]56 号文) 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管理部《上市公司 2011 年年度报告工作备忘录第三号--上市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的专项说明》的要求,阳泉煤业公司编制了本专项说明所附的阳泉煤业公司 2014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编制和对外披露汇总表,并确保其真实性、合法性及完整性是阳泉煤业公司的责任。我们对汇总表所载资料与我们审计阳泉煤业公司 2014 年度财务报表时所复核的会计资料和经审计的财务报表的相关内容进行了核对,在所有重大方面没有发现不一致。除对阳泉煤业公司 2014 年度财务报表执行审计,以及将本专项说明后附的汇总表所载项目金额与我们审计阳泉煤业公司 2014 年度财务报表时阳泉煤业公司提供的会计资料和经审计的财务报表的相关内容进行核对外,我们没有对本专项说明后附的汇总表执行任何附加程序。为了更好地理解阳泉煤业公司 2014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 情况,汇总表应当与已审计的财务报表一并阅读。本专项说明仅供阳泉煤业公司为 2014 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未经本事务所书面同意,不得用于其他任何目的。